法制網深圳7月16日電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稱,該院已對7月1日在深圳市世界之窗旅游區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的大學生塗某依法作出不逮捕決定,並於今天釋放。
  32歲的宋某是深圳市世界之窗旅游區一名保安。7月1日23時許,宋某在世界之窗啤酒節現場附近準備對劉小姐進行猥褻時,被經過的大學生塗某制止,塗某將宋某推到後帶劉小姐離開。隨後,宋某報警稱自己被人打傷。經法醫鑒定,宋某受輕傷。南山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塗某予以刑事拘留,而後提請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此案。7月12日,宋某因對劉小姐猥褻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惠珍 游春亮)  (原標題:深圳南山區檢察院對出手救人致傷大學生作出不逮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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